简介:
本发明涉及有机电致发光器件,由下至上依次设置有基板、第一电极、有机功能材料层和第二电极,有机功能材料层由下至上依次包括位于第一电极上的空穴传输区域、发光层和电子传输区域,其中发光层包括主体和客体材料,空穴传输区域包括空穴注入层和/或空穴传输层及位于其上的电子阻挡层,该电子阻挡层包括以0.5:9.5至9.5:0.5质量比掺杂的第一和第二有机材料,其中第一有机材料的HOMO能级介于发光层主体材料的HOMO能级和‑5.75ev之间,且第二有机材料的HOMO能级介于与其邻接的空穴注入层/空穴传输层的HOMO能级和‑5.75ev之间,第一和第二有机材料的LUMO能级与发光层主、客体材料的LUMO能级之差≥0.2ev。
本发明涉及有机电致发光器件,由下至上依次设置有基板、第一电极、有机
功能材料层和第二电极,有机功能材料层由下至上依次包括位于第一电极上的空穴传输区域、发光层和电子传输区域,其中发光层包括主体和客体材料,空穴传输区域包括空穴注入层和/或空穴传输层及位于其上的电子阻挡层,该电子阻挡层包括以0.5:9.5至9.5:0.5质量比掺杂的第一和第二有机材料,其中第一有机材料的HOMO能级介于发光层主体材料的HOMO能级和‑5.75ev之间,且第二有机材料的HOMO能级介于与其邻接的空穴注入层/空穴传输层的HOMO能级和‑5.75ev之间,第一和第二有机材料的LUMO能级与发光层主、客体材料的LUMO能级之差≥0.2e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