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推进海上风电发展,核准两大风电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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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推进海上风电发展,核准两大风电场项目
来源:福建省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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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近日核准了长乐外海I区(南)和长乐B区(调整)两个海上风电场项目。这两个项目将进一步推动福建省在可再生能源领域的投资和发展,加强区域能源结构的优化。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12月2日发布了关于长乐外海I区(南)海上风电场项目和长乐B区(调整)海上风电场项目的核准批复。
长乐外海I区(南)海上风电场项目位于长乐东犬岛东侧海域,总装机容量为314兆瓦,项目内容包括17台海上风电机组、66千伏场内海缆敷设及施工辅助工程等。项目总投资额为25.97亿元人民币
,由福州长乐国闽新能源有限公司负责,该公司由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和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
长乐B区(调整)海上风电场项目则位于长乐区漳港街道东侧海域,总装机容量为114兆瓦。
该项目将利用长乐外海C区海上风电场项目预留的220千伏海上升压站、海底电缆和陆上集控站送出条件实现并网运行。建设内容涵盖7台海上风电机组、陆上集控站、35千伏场内海缆敷设等。项目总投资额为11.77亿元人民币,由福建福州闽投海上风电有限公司负责,该公司由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全资拥有。
这两个项目的实施将有助于福建省在海上风电领域的进一步发展,优化能源结构,提高清洁能源比例,同时响应国家对于绿色能源发展的政策导向。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长乐外海I区(南)和长乐B区(调整)海上风电场项目的核准,标志着福建省在海上风电领域迈出了坚实的步伐。这两个项目的建设将为福建省带来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推动能源转型和绿色发展,为实现碳达峰和
碳中和
目标做出贡献。随着项目的推进,福建省在新能源领域的竞争力将进一步增强,为地区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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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海上风电,海上风电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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